导读:贺普丁是一种核苷类似物,它对HBV有特异的抗病毒活性。贺普丁能显著改善肝脏的坏死-炎症性病变,减少肝纤维化的进展,并使乙型肝炎e抗原HBeAg的血清转换率增加。而在长期治疗时,贺普丁的耐受性良好。
贺普丁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贺普丁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贺普丁三磷酸盐,它是贺普丁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贺普丁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贺普丁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贺普丁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贺普丁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长期应用可显著改善肝脏坏死炎症性改变,并减轻或阻止肝脏纤维化的进展。
贺普丁的用法用量是:贺普丁应在对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0 mg,饭前或饭后服用均可。
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建议应用贺普丁治疗至少1年,且在治疗后发生HBeAg血清转换(即HBeAg转阴、HBeAb阳性),HBVDNA转阴,ALT正常,经过连续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考虑终止治疗。
而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尚未确定合适的疗程,在发生HBsAg血清转换或治疗无效(HBV DNA水平或ALT水平仍持续升高)者,可以考虑终止治疗。
对于考虑出现YMDD变异的病人,如果其HBVDNA和ALT水平仍低于治疗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用药,并必要时加强支持治疗。如果其HBV DNA和ALT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应加强随访,在密切监察下由医师视具体病情采取适宜的疗法。如果经过2次至少间隔3个月检测确认HBeAg血清转换,HBVDNA转阴,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在贺普丁治疗过程中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
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治疗期间HBV DNA和ALT仍持续在治疗前水平以上,治疗前HBeAg阳性的病人未出现HBeAg血清转换,提示治疗无效,可考虑终止治疗。对于有肝脏组织学检查等其它临床指征显示,在贺普丁治疗过程中出现病情进展合并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的病人,不宜轻易停药,并应加强对症保肝治疗。
如果终止
拉米夫定治疗,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密切随访观察(随访频率根据病人情况而定),定期检测ALT和胆红素水平,HBV DNA和HBeAg情况,以防肝炎复发。4个月后,可根据临床需要继续随访病人。
肾功能损伤者:由于肾清除功能下降,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服用该品后,血清拉米夫定浓度(药时曲线下面积AUC)有所升高。考虑到剂量调整的准确性,拉米夫定100 mg片剂禁用于血清肌酐清除率< 50 mL/min的慢性乙型肝炎病人。
肝功能损伤者:对有严重肝功能损伤者,包括晚期
肝病等待接受
肝移植患者的研究数据表明,除非患者合并肾功能损害,否则单纯肝功能不全不会对拉米夫定的药代动力学有显著影响。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提示,对有中度或重度肝脏损害的患者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百济药师温馨提示:贺普丁要在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贺普丁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贺普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