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地明的用法用量
口服:剂量依病人情况而定,一般器官移植前 的首次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14~17.5mg,于术前4~12小时1次口服,按此剂量维持到术后1~2周,然后根据肌酐和山地明血药浓度,每周减少5%,直到维持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5~10mg止。同时给激素辅助治疗。
口服液在服用前一定要用所附的吸管,以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等稀释,温度最好为25℃。 打开保护盖后,用吸管从容器内吸出所需山地明量(一定要准确),然后放入盛有牛奶、巧克力或桔子汁的玻璃杯中(不可用塑胶杯),药液稀释搅拌后,立即饮用,并再用牛奶等清洗玻璃杯后饮用,确保剂量准确。用过的吸管放回原处前,一定要用清洁干毛巾擦干,不可用水或其他溶液清洗,以免造成山地明药液混浊。
静注法仅用于不能口服的病人,首次静脉注射量应在移植前4~12小时,每日每千克体重5~6mg(相当于口服量的1/3),按此剂量可持续到手术后,直到可以口服山地明为止。使用前应以5%葡萄糖或等渗盐水稀释成1:20至1:100浓度,缓慢地于2~6小时内滴完。
山地明服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肾毒性:肾小球血栓、肾小管受阻、蛋白尿、管型尿。
2.肝毒性:低蛋白血症、高胆红素血症、血清转氨酶升高。 3.神经系统:运动性脊髓综合征,小脑样综合征及精神紊乱、震颤、感觉异常等。
4.胃肠道:厌食、恶心、呕吐。
5.用于骨髓移植虽无禁忌证,但有不良反应。
6.有高血压、多毛症。静脉给药偶可见胸、脸部发红、呼吸困难、喘息及心悸等过敏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停药,严重者静注肾上腺素和给氧抢救。
7.1岁以下儿童不宜用。储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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