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适用于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鲜菌、疣状毛癣菌、断发癣菌和紫色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单次口服丁克盐酸特比萘芬250mg,用药后2小时内,血浆浓度峰值达0.97μg/ml。本品的吸收半衰期为0.8小时,分布半衰期为4.6小时,其生物利用度略受进食影响,但不必作剂量调整。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率为99%,并能迅速经真皮层弥散并集中在亲脂的皮肤中可达相当高的浓度。在治疗的最初几周,丁克盐酸特比萘芬即可进入甲板中。本品生物转化后的代谢物无抗真菌活性,它们主要从尿中排出。其消除半衰期为17小时,在体内无蓄积作用。其稳态血药浓度不受年龄影响。
百济药师温馨提醒广大患者注意用药:
1. 肝或肾功能不全(肝酐清除率<50ml/分,血清肌酐>300u mol/L)者,特比萘芬剂量应减少50%(见“不良反应”)。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3. 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用以上药物,则需将特比萘芬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4.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5. 对丁克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药物选择须慎重,请在专业的医师或执业药物指导下使用。百济新特药房,十年连锁专科药房。为您提供重大慢性疾病用药、饮食护理信息。如果你对“丁克盐酸特比萘芬片”还有别的疑问,欢迎拨打百济药师全国免费服务电话:400-101-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