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易孚适用于皮肤烧烫伤创面(浅Π度至深Ⅱ度烧烫伤创面)、残余创面、供皮区创面及慢性溃疡创面的治疗。如果皮肤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如烫伤、烧伤,应及时使用易孚,会有理想效果。
易孚为无菌包装,用后请即旋紧管口,以防污染。本品无抗菌作用,但不会增加创面感染机会。对感染创面,在进行创面清创的前提下,可考虑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对于各种慢性创面,如溃疡、褥疮等,在应用本品前,应先行彻底清创去除坏死组织,有利于本品与创面肉牙组织的充分接触,提高疗效。当本品的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霉变、变质等现象时,应禁止使用。
易孚为外用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可促进动物皮肤创面组织修复过程的 DNA 、 RNA 和羟脯氨酸的合成,加速创面肉牙组织的生成和上皮细胞的增殖,从而缩短创面的愈合时间。 毒理: 重复给药毒性:家兔背部破损皮肤涂抹本品( 6g 凝胶 / 次,每日 1 次,浓度 200 μ g/g ,相当于临床用药浓度的 20 倍),连续 36 天,给要局部皮肤及各脏器均未见明显毒性反应。本品较长时间局部应用对愈合后创面的远期影响尚不清楚。
常规清创后,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或遵医嘱。推荐剂量为每 100cm2 创面使用本品 10g。
易孚凝胶的使用指导:
1、使用易孚凝胶前,应严格控制创面的感染。
2、常规清创后,N-S清洗创面,将本品适量,均匀涂患处。需要包扎者,同时将本品均匀涂于适当大小的内层消毒纱布,覆盖于创面,常规包扎,一日一次,推荐剂量为每100cm2创面使用易孚凝胶10g.
3、Ⅰ类伤口:可以在手术切口缝合后,直接使用,或在首次换药时即可使用。
4、Ⅱ类伤口:在明确伤口无感染后,即可使用。
5、Ⅲ类伤口:在感染及坏死组织清除干净,无感染,创面有新鲜肉芽组织生长后,即可使用。
6、供皮区:在取皮后,即可用易孚凝胶涂抹的纱布,覆于创面,然后覆盖多层敷料加压包扎。
植皮区:在减压拆包后,生理盐水,清洗植皮区,明确无感染后,即可使用。
7、烧伤创面:在生命体征平稳,创面无感染后,即可使用。
8、慢性创面:在使用易孚凝胶治疗创面较深的慢性溃疡及褥疮时,应在创面由深部到浅表按周期逐层用药,以达到创面的全面修复。如有窦道形成可用易孚凝胶纱条引流。
9、禁止与碘酒、酒精类消毒剂接触,以避免易孚凝胶的蛋白质成分失去活性。
10、用药前彻底清创。
百济药师温馨提醒:易孚凝胶遇酒精、碘酒等,可能会使 EGF 变性,而使活性降低。因此使用酒精、碘酒等消毒后,应再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然后使用易孚凝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