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称: 艾瑞妮
- 药品通用名: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 艾瑞妮规格:80mg*14片
- 艾瑞妮单位:盒
- 艾瑞妮价格
- 会员价格: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艾瑞妮)说明书简要信息:
【艾瑞妮适应症】
艾瑞妮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使用艾瑞妮前患者应接受过蒽环类或紫杉类化疗。
该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包括128例既往接受过或未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治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I期临床试验的结果给予的有条件批准。该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正在进行的确证性试验证实艾瑞妮在该人群的临床获益。(见[临床试验])
【艾瑞妮用法用量】
艾瑞妮应在有抗肿瘤药物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开始使用。
HER2检测
在使用艾瑞妮治疗前,应使用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进行HER2状态的检测。吡咯替尼仅可用于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
推荐剂量和给药方法
吡咯替尼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1次,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同一时间服药。连续服用,每21天为一个周期。如果患者漏服了某一天的吡咯替尼,不需要补服,下一次按计划服药即可。
卡培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000mg/m2,每日2次口服(早晚各1次,每日总剂量2000mg/m2),在餐后30分钟内服用(早上一-次与吡咯替尼同服),连续服用14天休息7天,每21天为一个周期。有关卡培他滨用药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卡培他滨的药品说明书。
治疗用药应持续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
剂量调整
药物不良反应所致的剂量调整
治疗过程中如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可通过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者停止给药进行管理。对于腹泻、皮肤不良反应可首先进行对症治疗并密切观察。对症治疗后仍未缓解的不良反应,可参考表1原则对吡咯替尼/卡培他滨进行暂停用药或/和下调剂量。吡咯替尼的剂量调整方法参见表2。针对吡咯替尼常见不良反应的管理可参考[注意事项]。一些持续存在的2级不良反应也可能需要多次暂停用药和/或下调剂量。每次暂停均应在不良事件恢复至0~1级且并发症消失后再恢复给药。吡咯替尼的每次连续暂停时间和每个周期累计暂停时间不应超过14天。如暂停给药后受试者仍有临床不可控制(即临床治疗或观察<14天后仍存在,出现>2次)的不良事件,则在暂停后恢复用药时应减少一个水平的剂量,吡咯替尼允许下调最低剂量为240mg。
卡培他滨应该根据其现行说明书进行剂量延迟和/或减量。
药物相互作用所致的剂量调整
尚未开展评价吡咯替尼与其他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体内研究。如合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和强诱导剂,应密切监测,结合临床观察考虑是否进行剂量调整(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特殊人群的使用儿童患者:
尚缺乏吡咯替尼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不推荐18岁以下患者使用。
老年患者:
吡咯替尼在老年患者中的使用经验有限,建议对于65岁以上的患者应根据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在医师指导下慎用和调整用药剂量(见[老年用药])。
肝功能不全患者
目前尚未针对肝功能不全患者进行研究,尚无中、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数据。由于艾瑞妮主要经肝脏代谢,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推荐使用。
肾功能不全患者
目前尚无针对肾功能不全患者进行的药代动力学研究,尚无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用药数据。健康受试者口服[14C]标记吡咯替尼后,不足2%的放射性物质经尿排泄,提示肾脏功能不全对吡咯替尼暴露影响非常有限。肾功能不全患者仍。应在医师指导下谨慎使用吡咯替尼。
【艾瑞妮注意事项】
腹泻:腹泻是吡咯替尼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腹泻发生率为96.9%,主要以1~2级为主,15.4%的患者发生了3级腹泻,未报告4级及以上腹泻。首次腹泻发生时间较早,75%的患者首次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1~4天,第1周期是3级腹泻的高发期,,大约50%的首次3级腹泻可发生于用药的第2~15天。腹泻通常持续2-3天,经过暂停用药或下调药物剂量以及对症治疗,绝大多数的腹泻可得到控制。治疗期间反复发生腹泻的中位累积持续时间为47天。随着治疗周期的增加,总体腹泻的发生率有下降趋势,3级腹泻的发生无增加趋势。
治疗期间患者应关注排便性状和频率的变化,发现大便不成形后,尽早开始抗腹泻治疗,可选用洛哌丁胺或蒙脱石散。如出现持续的3级腹泻、或1~2级腹泻伴并发症(≥2级的恶心、呕吐、发热、便血或脱水等)时,患者应立即联系医生并接受治疗上的指导,尽早开始对症治疗。发生腹泻后可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对于治疗期间频繁发生腹泻的患者,应警惕发生严重腹泻的可能。
肝脏功能异常:II期研究中,毗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肝功能异常发生率为53.8%(35/65),表现为转氨酶升高(包括AST和ALT升高)、胆红素升高(包括总胆红素升高、结合胆红素升高和非结合胆红素升高)、碱性磷酸酶升高和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以1~2级为主,未报告4级及以,上的肝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可能发生在用药后数天或数个月之后,临床试验中首次发生日期平均为用药后第41天(范围:8天-335天),仅7.7%发生2~3级肝功能异常的患者需要暂停或调整吡咯替尼剂量,经暂停或调整剂量后均可恢复。在临床试验中目前尚未观察到吡咯替尼所致的肝损伤(ALT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和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2倍),但大量人群长期暴露于吡咯替尼的数据尚有限。
开始吡咯替尼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治疗期间至少每2个周期(6周)应监测一次肝功能,包括ALT、AST、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如有异常,应增加监测频率。如果发现严重的肝功能异常应中止治疗。中、重度肝功能不全可能面临肝脏毒性风险,不推荐使用。
皮肤反应:手足综合征(手掌和足底红肿疼痛、水疱或皮疹)是吡咯替尼和卡培他滨的常见不良反应,严重时可能影响日常生活或工作。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手足综合征发生率为78.5%(51/65),大多数为1~2级,3级发生率为24.6%(16/65)。如果发生手足综合征,患者应加强日常皮肤护理,使用润肤霜或润滑剂,保持皮肤清洁,避免继发感染,避免压力或摩擦,在医师指导下可使用皮肤外用药对症治疗。皮疹发生率为13.8%(9/65),大多数皮疹为1级,3级皮疹发生率为3.1%(2/65)。需要注意,具有相同作用机制的同类药物已有严重皮肤不良反应的个例报道,包括多形红斑、Steven-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如发生2级或以上皮肤不良反应,应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
血液学: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用于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治疗的中性粒细胞降低、血红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的发生率分别为40.0%(26/65)、32.3%(21/65)和9.2%(6/65),3级中性粒细胞降低、血红蛋白降低、血小板降低发生率分别为7.7%(5/65)、4.6%(3/65)和1.5%(1/65)。使用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前应检查血常规,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血常规。
QT间期延长:I、I期研究中,吡咯替尼(400mgQD)联合卡培他滨治疗后14.5%(11/76)乳腺癌患者出现了QTcF超过480ms或较基线增加≥60ms。基于目前结果,尚不能对吡咯替尼是否导致QT间期延长得出明确结论。同类药物中有报道导致QT间期延长的情况。鉴于QT间期延长本身的风险且不能排除吡咯替尼引起该效应的可能性,在开始使用吡咯替尼前,应纠正患者的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或低钙血症。在患者具有下列情况时,应对吡咯替尼的用药过程保持警惕:1)心脏基础疾病或特殊情况: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前期累积高剂量蒽环类治疗;2)先天性长QT间期综合征;3)低钾血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4)同时使用2种或以,上的导致QT间期延长的药物。
左室射血分数(LVEF)下降:临床试验中未报告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后,LVEF下降至低于50%的情况。II期研究中,12.3%的乳腺癌患者出现2级LVEF下降(较基线下降>10%,<20%)。目前大量人群长期暴露于吡咯替尼的数据有限。在开始艾瑞妮治疗前,应进行LVEF评估,确认艾瑞妮治疗前LVEF在正常值范围内。在艾瑞妮治疗过程中,应定期监测LVEF,以确保LVEF不低于正常值下限。吡咯替尼治疗期间,如发生LVEF明显下降,应根据剂量调整指导原则进行处理,参见(用法用量]。
【艾瑞妮禁忌】
已知对吡咯替尼或艾瑞妮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艾瑞妮性状】
艾瑞妮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艾瑞妮有效期】
12个月。
【艾瑞妮批准文号】
(1)80mg(按C32H31CIN6O3计):国药准字H20180013
(2)160mg(按C32H31CIN6O3计);国药准字H20180012
【艾瑞妮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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