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目前,多家综合性医院已开设了戒烟门诊,与他们相比,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戒烟门诊有什么优势和特色?
李冰教授:据我所知,目前综合性医院戒烟门诊医生还有一个困惑,就是有些戒烟者来过一次或几次后就不再前来复诊了。
我认为,要想维持住戒烟者,就需要与他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主动与戒烟者沟通也十分重要。我长期从事酒精依赖治疗的研究,我在研究和实践过程中的体会是,成瘾性疾病如果单纯采用药物治疗效果并不好;如果在药物治疗同时合并心理干预,则能较好地减少复发。戒烟治疗中可以借鉴这一经验。
问: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戒烟门诊将采用怎样的手段进行戒烟治疗呢?
李冰教授:对于来到戒烟门诊的吸烟者,第一步会对其进行评估,可以采取个别交谈和量表评估的方法,评估其是否已成瘾以及成瘾程度。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戒烟者药物治疗。这方面有多种可选药物,如辉瑞公司已经获得国家SFDA批准,即将引进中国的新药畅沛,它对于大脑的尼古丁受体具有独特的部分激动作用,有利于缓解对尼古丁的渴望和戒断症状,并减少戒烟者吸烟后产生的欣快感,降低对吸烟的渴求,减少复吸。目前,畅沛已经被2008年版美国《烟草使用和依赖临床治疗指南》列为一线治疗用药。
另外,治疗开始后,戒烟者可能会因为周围环境的吸引或情绪低落等因素而复吸,这时就需要开展个别咨询和治疗,如果有条件的话,还可以进行团体治疗。
在这个过程中,医生对戒烟者情况的识别十分重要。综合性医院的医生由于缺乏精神、心理方面的培训和经验,可能有时难以识别戒烟者的情绪、戒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精神问题(如抑郁、焦虑等),以及在康复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渴求心理,而这正是精神科医生比较善于处理的。
在戒烟治疗过程中对戒烟者进行健康教育也是关键环节之一。如果不能使戒烟者明白烟草依赖是一种疾病,戒烟治疗的必要性,其躯体、情绪改变都与吸烟有密切关系,戒烟治疗的效果可能会打折扣。对于吸烟所致躯体损害,由于大众传媒宣传较多,所以戒烟者可能已经熟知;而吸烟所致心理改变,则可能鲜为人知,这将是我们开展戒烟治疗时的重要关注点。
与综合性医院戒烟门诊不同的是,对物质成瘾患者可应用一种比较专业的访谈形式,即“动机性访谈”,目的是激发吸烟者的戒烟动机,与其一同解决戒烟中遇到的困难。这些也有利于我们与戒烟者保持长期的交流,提高其依从性。当戒烟者数量较多时,还可以把戒烟者组织起来开展团体治疗,让大家分享感受、体验和经验,这可能比我们医生单方面的建议更有说服力。
上述方法已经在戒酒治疗中体现出了良好效果,我们积累了丰富经验,对于它们在戒烟治疗中的效果,我们拭目以待。
于欣教授:尼古丁是烟草中数百种化学成分中的主要成瘾物质。它主要刺激脑内海马部位的尼古丁受体,这一区域与记忆等大脑活动有关。所以有些戒烟者反映,工作时吸烟能激发灵感。但这只是暂时假象,长期吸烟会引起保护性退化,使受体活性下降,所以长期吸烟者的记忆力和持续注意能力是减退的。如果不吸烟,就会感到记忆力明显下降、注意力难以集中、工作效率下降,即神经心理学改变。精神科医生在这方面所受训练较多,可能更全面照顾到戒烟者的多方面特点和需求。
精神科医生在整体评估戒烟者情绪问题、心理需求和可能发生的精神功能损害方面更有优势;而综合性医院的医生则长于基础疾病的诊治,二者可以在专业能力上取长补短。
问:对于烟草依赖非常严重的戒烟者,治疗上需要注意什么?
李冰教授:对于这样的戒烟者,尤其是有特殊遗传素质的戒烟者,不能寄希望于一个疗程的戒烟治疗就能解决问题,即使是药物治疗合并心理干预,戒烟者也很可能复吸。但是在进行了心理干预后,戒烟者下次再来接受治疗时,状况往往会明显好转。例如有可能第一次就诊是被家人强迫,而第二次来则是出于自愿。
问:“团体治疗”戒烟者,具体指什么?
李冰教授:团体治疗是心理治疗的一种形式,是将具有相同疾病的患者集中起来,使其形成8~12人的互助团体,而治疗师只在其中发挥激发讨论和引导主题作用。因为必须使每位戒烟者都能充分参与团体讨论,而且讨论过程既需要一定的引导,又不能受过多干扰,所以团体治疗对治疗师的专业素养要求是很高的。